为推动青海西宁海绵城市的建设与发展,4月16日至17日,由西宁市人民政府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举办的海绵城市建设政策标准暨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验推广会在西宁召开。
自2016年4月西宁市入选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后,西宁市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试点区21.6平方公里的城区内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等项目7大类200余项,全力打造“海绵城市”试点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以“外围环境+城市单元”系统化治理,突出生态保护优先,实施山水城一体共治的特色。结合南、北两山多年的造林成果,打造面积158.7平方公里的西宁环城国家生态公园(试点)项目。以提升绿化景观、建设生态水系为主,实施火烧沟、湟水河等生态治理工程,最终达到水不流失、泥不下山、清水润城的建设要求。将大生态、大海绵理念融入城市建设领域,奠定西宁海绵生态基础。
据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第二批海绵试点城市,西宁市已在全域范围内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探讨海绵城市建设关键问题,分享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经验,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记者 叶文娟)